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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老科协改进作风十二项规定

2015-04-01 08:48:23 来源:牡丹江市老科协 浏览:201

根据中共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改进作风的总体要求,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拾遗补缺,尽力而为”的工作原则和“三依照、三不作”(依照法规办会、循规守纪,不作章程规定业务范围之外的事;依照各分会实际制定工作计划、突出特色,不作自上而下的硬性安排;依照反对“四风”的原则、廉洁自律,不作有名无实的事)的工作方针,作出以下规定:

一、不搞形式主义的调查研究,联系和指导工作以电话和网络方式为主,不给基层添麻烦。

二、充分尊重基层意见,最大程度满足基层要求。

三、机关内部实行民主管理,定期召开会长办公会,全员参加,民主决策。

四、彻底精简会议,全年只按章程召开一次理事会,并力求以网络形式召开。

五、彻底废除纸质文件,工作信息全部通过网络交流。

六、除上级要求,不外出。

七、不以个人名义发表涉及工作方面的文章。

八、上级来人严格按规定标准接待。

九、对下一律不搞检查评比。

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手续,保证不发生一笔违规经费支出。

十一、厉行节约,办公经费控制在最低限。

十二、自觉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审计、财政和基层监督,按规、按时主动进行检查、审计、审核、验证等,对基层提出的意见,有错必改。

                                  201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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