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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老科协党支部工作制度

2024-02-19 10:24:50 来源:牡丹江市老科协 浏览:9

牡丹江市老科协党支部工作制度

 

(2023年12月25会长办公会议通过)

 

牡丹江市老科协党支部于202311月份与市老科协第十届会员代表大会同步进行了改选换届。新改选的党支部组成人员3人,分别担任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为进一步加强老科协党组织建设,抓好以党建带会建工作,加强对老科技工作者的政治引领,不断增强老科协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依据《党章》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特对原党支部工作制度重新修订如下。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党章,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市委、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老科协的贯彻落实。

三、讨论决定或者参与决定市老科协的重要事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老科技工作者努力完成本协会所担负的任务,谱写老科协事业发展的新篇章。

四、密切联系老科技工作者,向老科技工作者宣传党的政策,经常了解老科技工作者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老科技工作者的诉求,维护老科技工作者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老科技工作者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广大老科技工作的智慧和力量。

五、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委员会议每季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党支部半年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党支部每半年组织上一次党课;每年年底前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

六、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

七、本制度自20241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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