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更新
(一)市老科协将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人保发【2010】111号)文件,即《黑龙江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常年转载在牡丹江市老科协网站上,作为依据供大家随时查阅,如有变动,将适时更新。
(二)符合条件的人员,可自每年年初起,将必备材料报送所在分会或居住地县区老科协。
(三)市直分会和县区老科协要在每年五月底前将符合标准人员的全部材料报送市老科协。
(四)市直分会和县区老科协在受理时,要按标准严格把关,并要建立专家初审制度,按有关规定召集有资质的五名以上专家进行专业技术评审,评审结果要有书面文字材料,参与评审的专家要全部签字。
(五)市老科协在受理各分会和县区老科协报送材料时,要有专人负责,并逐项审查,缺项的要退回报送单位重新审核。
(六)市老科协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热情服务,并要建立登记备案制度,详细记载各单位报来的情况,并复印留存各种要件。
(七)市老科协工作人员收齐材料后,进行分类整理,形成综合汇报材料。由市老科协职称评审委员会召集评委审查,投票决定,并将结果向会长办公会汇报。
(八)会长办公会审核后,形成文件向省老科协上报并存档。
(九)省老科协审批结果返回后,市老科协登记备案,并将下发的证书复印留存,然后将证书统一返给各相关单位,由其发给获证人员。
2014年4月30日